所谓“远古、中古、近古”是怎么“分断”的?
相对应地,“远古”或说“上古”,也可以用三个特征来“定义”:一,可为“凭据”的文献很少甚至没有,即所谓“传说时代”;二,对可能“同时”或“相近时期”发生的不同事件,基本没有可“印证”的关于“牵涉”、“连带”的记述,包括后世的追述;三,极度缺乏甚至没有可以针对性“证实”传说和后世追述的实物,以及,后世所发现、发掘的实物,与传说、记述的事件,缺乏甚至没有“证据性关联”。
至于“中古”,在上述“远古”、“近古”的“定义”之下,就可以以“二者之间”一言以蔽之了。同时,由上述“远古”、“近古”的“定义”,也“显而易见”了区段划分的“最基本意义”,就是划分的“态度”和“方式”所“折射”出的划分者对于被划分的“历史”的“固有认知”;说白点儿,是否以及如何对本身直接相关的“历史”做区段划分,会相当诚实地反映出对历史是敬畏还是“勉强”。
就一个民族、族群而言,承认“传说”的“远古”,直面就算自己装看不见“旁人”也看得真真儿的“近古”,大概齐,也算是“性格”、“气度”的体现。事实上,能明确意识到需要对“古代”或说“历史”做至少是“远”、“中”、“近”的划分,并尽可能客观地去做,对于清晰(说“清醒”也行)认识“是谁”、“从哪儿来”、“往哪儿去”,会有很大帮助。
(二)西方对于其“历史”的“三段划分”
此处先“一家之言”地忽略时下甚嚣尘上的欧洲历史虚无论,假定自小在课堂和书店里了解到的欧洲及“其他国家、地区”的历史不都是为“讨好外人”的“应声编篡”,而多少都还有“不虚不妄”之处,并以在“现代文明”概念之下无疑显现“辐射效应”的欧洲为例:
先说他们对“古代”和“近现代”的划分——比较“权威”或者说对于“我们”来讲尚属“清晰”的划分节点有两个:一是英国的“宪章运动”,二是法国“大革命”开端;两种说法都有道理,其中对“欧陆”更具影响的一说是1789年7月14日的法国大革命(攻占巴士底狱),而对于英国的“派生文明”(例如漂亮国)而言,宪章运动,或许更具意义。
关于“古代”,欧洲人比较共识的“三段”划分,大抵是:由上述“节点”前溯至“文艺复兴”或说“中世纪完结”,算“近古”;“黑暗的中世纪”到基督教诞生的“创世纪”之间,算“中古”;再之前,也就是全部的“公元前”,都算“上古”、“远古”。
当然,这只是诸多说法中的一种,还有另两个笔者觉得也还“靠谱”版本:一是将“中古”定义为“基督教的神权掌控时代”,即基督教摆脱“邪恶教派”枷锁、走上“主流宗教”地位的公元三世纪到“文艺复兴”引发的“科学时代”开启的十六世纪中叶;另一版本,则是把蒙古帝国武装入侵的十四世纪,记作了“近古”的开端。
事实上,今天的欧洲人,跟他们的先祖一样,远不如我们这么关照、重视历史,不管是自己的还是别人的;对历史的“段落划分”,也就自然不那么认真。
在相关历史的问题上,或许是科技比较领先的原因,他们更注重“实际的发现”,即实物证据,而对于传说、文献,尤其传说,并不更多予以“历史般的注视”,而更愿意将其融入宗教相关的“故事”。相比于历史所承载的“过去”,他们更关心现在和未来。
当然,也有人说,欧洲人对自身历史的“忽视”,是因为他们的“过去”很不光彩,如今沐猴而冠了,懂得羞耻了,就难以启齿;进而,他们会说,作为中国人,去关注“旁人”的历史,至少也是不伦不类、不务正业,往严重里说,就是胳膊肘往外拐、数典忘祖、不爱国,特别是还妄图把他们的不光彩怎么涂抹、遮掩、美化,就更是活腻了、找死!
但历史本身是客观的,有就是有,光彩还是不光彩,反正就是那么个样儿。可以改变的,只是“认知”和“态度”。作为“历史大国”,更关注自身而不怎么“往外看”,也算“在理”。
(先秦时期男女老少发型简图)
(三)中国古代的“三段”划分
首先,近现代和“古代”的“分水岭”,权威而固定——1840年第一次鸦片战争;之前上溯至明朝初年,算“近古”,也是比较普遍的认知。
至于“远古”或说“上古”,在同属于“古代”的后来,认同度比较高的说法,是“先秦”,也可以叫“上三代”,即指“秦统一”前的夏、商、周三个朝代。而自秦统一(公元前221年)起至元末(十四世纪中晚期)的一千大几百年,就是“中古”。
跟欧洲不同,我们自古以来就很注重“记史”,这跟农业生产方式有关,但不在本篇话题上,不赘。注重记史的结果,就是我们有极丰富、极详尽的文字记述;虽然其中很多都还没能“实物证明”,但仅从文字记述的“量”上来讲,就很能说明问题——那么厚摞起来一人多高的纸书“史册”,不能都是“瞎编”的吧!是的话,我们的祖先,也太能编了!
当然不可能是瞎编的。最起码,全瞎编,缺乏动机。所以,我们的史学界,很重视也很推崇那厚到“炸天”的史册们,以至于“偏信”文献而忽略西方人无比重视的“实物证据”。
事实上,由于我们迄今为止发掘到的实物证据确实较少,跟文献(史册)的“分量”极不相称,注重“书写的历史”的史学界,曾经还推出过一个“切分”远古和中古的节点,就是有确切年代可循的文字记史的开端——确切年代,指向“纪年”的开始,即公元前841年西周“国人暴动”的“共和元年”;而西周王朝,肯定是“记史”的;所以,不夸张地说,再往前追溯二百年,公元前十一世纪中叶起,我们民族的“中古”时代,就可以算开启了;再之前,虽有“夏商周断代工程”背书,但保守点儿说,也还是该归为“传说时代”。
对此,作为历史爱好者,笔者是赞同的。即:我们国家“古代”中的“上古”、“远古”,可以定义为从传说的“三皇五帝”时期到商朝末年;西周起始(公元前十一世纪中叶)直至元末明初的两千多年,都属于“中古”时期,之后,直至1840年,为“近古”。
当然,也有“划时代”的其他说法,比如,按“粟作文明”、“稻作文明”区分远古和中古,粟作文明被稻作文明取代,即为二者的分界线。虽难说确然,却也不无道理。
顺便说说我们的“历史”受西方“挑战”的“缺乏实物证据”的问题——笔者相信,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,未来,我们会能有更多更全面更完整的可与“文献历史”互为印证的实物发现。之前,及至今时,“实物证据”较少,主要两方面原因:
一是,相比别的地方,我们更多使用简牍、纸张这些容易被岁月侵蚀的材料做记述载体,自古以来的房屋也多“土木”而建,自然损耗严重,“可直观”及易辨识的留存,确实难得。
二是,中华文明尤其其较早期阶段的母亲河黄河,是一条承载大量泥沙的“悬河”,自古频发灾祸,大量泥沙不断“垫高”地平面,很多古老遗迹,都在如今靠一般技术很难“抵达”的黄泥深处掩埋着,要想发现,还待“新招儿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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